关于继续举办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的
通 知
各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
根据建设部(98)建房物字第66号文件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被建设部指定为首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定点培训单位。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应广大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我中心将继续在广西南宁市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有大专(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的房地产开发或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和统一制订的教学大纲规定进行培训,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重点,其它三门考查课程组织辅导。经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岗位证书》。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物业经理培训时间:9月20日——9月25日(20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南宁市
四、报名方法
请各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积极组织报名。确定参加人数后,可填写报名回执传真至或电话报名。我们收到报名表回执后,我们根据报名顺序,提前10天传真发送报到通知,详告报到时间、地点、行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